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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zui近的一項研究說明,發(fā)達國家和地區(qū)已經較為普遍地實行了居民階梯式遞增電價。70年代石油危機以后,能源和環(huán)境問題日益受到重視,發(fā)達國家對居民生活用電基本上實行遞增制,即用電越多,電價越高。
日本的電價制度規(guī)定了多種計價模式。其中,針對居民生活用電,采用分段電價制:*段為120千瓦時,是生活必需用電,電價zui低;第二段為121至250千瓦時,電價與電力平均成本持平;第三段為250千瓦時以上,電價zui高,反映電力邊際成本的上漲趨勢,用以促進能源節(jié)約。
美國對居民生活用電采用生命線電價,這是政府對低收入居民特殊照顧的一種電價。生命線電價作為對貧困戶的優(yōu)惠,對在生命線用電量以下的每戶每月用電量,規(guī)定一個較低電價;對超過生命線用電量限額的用戶,按合理電價收費;再超過某一用電量限額時,按高于合理電價收費。這種電價遞增體現(xiàn)了超額用電對資源和環(huán)境壓力,是合理的。
在中國香港,供電服務由香港中華電力有限公司(簡稱“中華電力”)和香港電燈有限公司提供。其中,由中華電力提供服務的用戶和電力需求均占全港70%以上。在電價分類上,中華電力將電價分為四類。其中,對居民住宅用電,實行電價隨用電量增加分段增加的辦法,即階梯式遞增收費法。
以上各種計價模式都是階梯式遞增電價,分段略有不同,基本原則一樣。其理論基礎是拉姆齊定價策略(Ramsey,1927),是以拉姆齊法則為基礎的一種定價方式,核心思想是追求預算平衡(滿足壟斷企業(yè)的收支平衡)約束下的社會福利zui大化。拉姆齊定價要求產品定價應考慮到不同產品的需求彈性,高需求彈性的產品價格上升幅度小,反之則相反。簡單地說,拉姆奇定價法是使用“與彈性成反比”規(guī)則,價格彈性較低的用戶被收取較高的價格,因此也為補償固定成本做出更多貢獻。拉姆齊模型既考慮了生產者自身的成本,又兼顧到消費者的支付意愿,一直被看作符合社會福利要求的定價模型,對設計差別定價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拉姆奇定價法根據(jù)不同收入群體定價,而實踐中則采用針對不同用電量分段實行階梯式遞增電價,不容易確定家庭收入情況是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居民大致可以分為三個群體:低收入家庭、中等收入家庭和高收入家庭。各群體有不同的用電預算,一般低收入家庭用電少,高收入家庭用電多。因此,對用電量分段定價基本符合收入群體定價原則。
近日,國家發(fā)改委發(fā)布《關于居民生活用電階梯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意見稿)對居民生活用電實施階梯電價并具體分為三檔:基本生活用電;正常合理用電;較高生活質量用電,同時推出了兩個調價方案。
居民生活用電牽涉到千家萬戶。本著對意見稿負責的精神,東方網記者對上海黃浦、盧灣,靜安,長寧、虹口,楊浦和閘北等區(qū)的8個街道107戶不同收入的居民家庭進行了抽樣調查征詢反映。居民們對節(jié)能減排的資源體制改革方向及“多耗能多付費”定價原則沒有異議。但是調查中有94戶約占總數(shù)88%居民擔心這樣“一刀切”的(意見稿),明顯會增加居民的負擔,僅有10%左右的居民對此持無所謂態(tài)度。東方網這一調查結果與人民網近期公布的調查約有九成網民擔憂會增加網民支出的結果基本吻合。
“階梯電價”各地不應“一刀切”
國家發(fā)改委近日公布2009年全國戶均用電情況,其中每戶用110度約占70%,140度占80%,210度占90%,270度占95%。于是提出了110度和140度作為基本生活用電的兩種方案。但是有關專家提出,這些數(shù)據(jù)卻掩蓋了背后的差別:全國960萬平方公里的廣袤地域卻沿用一種標準難免有些滑稽:忽視了地域差別,城鄉(xiāng)差別,季節(jié)差別以及家庭人數(shù)差別等要數(shù),實施“一刀切”方案,將問題過于簡單化。
目前上海居民生活用電的調查
在工薪階層生活比較集中的楊浦區(qū)江浦街道,虹口區(qū)嘉興街道,閘北區(qū)臨汾街道,10月12、13日,記者采訪了63戶居民家庭,發(fā)現(xiàn)每戶月均用電量全部超過150度,且又是在不用空調的情況下的實際用電量。家住閘北區(qū)臨汾路576弄的姜志萍說,他們一家四口住兩室一廳76平方米,每年3、4、5、6、10、11、12月份用電量一般在160度左右,而高溫季節(jié)7、8、9三個月和寒冬的1、2月份用電量都超過了250度。家里電視機,電冰箱,電飯煲、電水壺,洗衣機,電腦等一般的家用電器都具備,每月基本電費在150元左右。如果按照“階梯電價”計算肯定要多支出費用了。調查中記者了解到像姜志萍這樣普通的工薪階層家庭用電量約占上海560萬家庭總數(shù)的70%左右。此外,在靜安區(qū)南京西路街道,黃浦區(qū)廣場街道、長寧區(qū)華陽街道等,相應生活水準較好的家庭,其戶均用電都超過了250度。這些家庭普遍反映,現(xiàn)在家庭水量,燃氣用量都普遍比以前減少了,用電量增加比例比較高。隨著家用電器的普及,生活質量的提高,zui能反映在家庭的用電量上。
據(jù)國家統(tǒng)計局zui近提供的一組數(shù)據(jù)顯示,2002年上海市區(qū)居民家庭每百戶擁有空調118臺,郊區(qū)每百戶24臺,到2007年市區(qū)居民每百戶增加到189臺,郊區(qū)每百戶也增加到120臺。空調的普及,戶均用電量也在節(jié)節(jié)攀升。
合理“階梯電價”應有降有升
采訪中,聽到zui多的聲音是:發(fā)改委提出的三檔,其中前兩檔“基本生活用電;正常合理用電”應保持原價水準,否則就字面上也說不過去:何謂“基本、正常、合理”;另外既是“階梯”就應該“有升有降”,對公共資源類商品的消費應貫徹“懲罰與獎勵”結合,“漲與降”并存的價格指導原則。一項改革措施的推出,本應讓更多市民得到實惠享受改革成果,享受改革帶來的福祉。還有市民指出,每次價格改革,發(fā)改委總在前沿,從油品調價到如今“階梯式累進電價”,都反映出發(fā)改委面臨著巨大的社會壓力。為此,發(fā)改委能否改變思路,避免行政部門單方面的實際決定權,如何避免以往在資源價格調整過程中的“信任危機”,讓資源品價格改革更得民心。